武宁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定向遴选 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同意,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武宁县委各部门及县直各单位定向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5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县委各部门及县直各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能调入公务员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沟通协调能力,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4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试用期满并转正; 5、身体健康;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15日至5月22日(8: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武宁县纪委组宣室; 3、报名人员领取并填写《武宁县纪委定向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或在武宁廉政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两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后将通知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一)笔试 1、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2、笔试成绩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以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 3、面试成绩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纪委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深入考察。 2、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提出遴选初步人选,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从正式录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宁县纪委组宣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777665,联系人:叶心勇 中共武宁县纪委 武宁县监察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