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武宁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2017年,甫田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石义忠违规使用公款进行接待,其中购买香烟花费6000元,支付钓鱼花费3270元,采摘杨梅花费1300元,宴请私客花费8902元,共计19472元。2018年春节前,石义忠指使甫田国土资源所干部通过虚开发票、伪造购货清单等方式,将上述违规接待费用19472元予以报销。此外,石义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石义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当前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务实清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巩固不敢、知止的氛围。